2月5日下午15:10左右,南京鼓楼区建宁路300号的一家超市,有员工报警,称有一顾客不慎打碎了一瓶芝华士洋酒,价值255元,却不肯赔偿。
民警到场了解,原来顾客王某当时在超市正拿着一瓶洋酒在手里打量,这时刘某用手推车推着孩子经过,小孩好动,不慎碰到王某的手,将王某手上的洋酒给碰掉打碎了,超市方随后让王某赔偿,可王某却坚称酒是被小孩碰掉的,应找小孩大人刘某赔偿。
而刘某表示,小孩好动纯属天性,洋酒掉落打碎显然是王某没有拿好所致。经民警耐心调解,最终,王某承认自己是主要过错方,愿意赔偿200元,而刘某则因对孩子疏于看管需承担次要责任,刘某赔付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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