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午11点15分左右,在河北馆陶县政府街与魏征路交叉口,一位年轻女子过路口时不慎将手机遗失,正好被过路的一位老人捡到。女子发现手机丢失后,随后回头去寻找。年轻女子发现老人捡到自己的手机后,向老人讨要,最后老人不情愿的把手机归还给了女孩,并向女孩索要5元报酬,在交涉中老人抱住女子大腿躺在地上。
据现场知情者介绍,年轻女子发现老人捡到自己的手机后,开始老人不愿意归还,后来,女子对老人说要报警时,老人才不情愿的还给了女子。年轻女子拿着手机打算离开时,老人上去索要5元“好处费”。在双方交涉中,老人躺在地上,并说被女子推倒了,头昏难受。这一画面,被街上的监控记录了下来。
据现场另一名知情者说,捡到手机的老人躺地后,有路人劝说失主给老人10元作为报酬,但失主还是选择了报警。后来警察来了处理了这件事。捡到手机的老人是邯郸大名人。
温馨提醒:捡到东西应该主动上交到派出所,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但有些人为了利益,想自己交给失主,并索要一定的报酬,这样合法吗?
据法律咨询介绍,拾到东西不归还肯定是不可以的,在法律上叫做不当得利,失主出于感谢给一些报酬也是可以的,但捡到手机如果过分索要酬劳就不妥了,而据法院之前的相关判例,一般情况下,拾物者索取的报酬不得超过物品价值的20%。当然,我们更提倡拾金不昧,这也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优良传统。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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