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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407万买房 手续未办完房被“预查封”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3-4 10:28:44>跟律师谈谈<

购房时开发商称房子未备案一周即可改变信息

杨女士说,她的朋友邵女士三年前在高新区“自在山”楼盘采购了一套257.92平方米的房子,其时每平方米大约1.58万元。得知邵女士想原价转让,考虑到房价已涨到了每平方米2万多元,且开发商称房子还未备案,改变手续极好办理,杨女士决议采购这套房子。

“开发商其时许诺一周即可办完改变手续,结果至今没办下来。”3月2日,杨女士说,去年9月12日,她将原房主之前所交的200多万元付给原房主,又将剩余房款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给其开具了房款收据总额407万余元,并签订了购房签约确认书。

其时工作人员许诺一周内办完手续,但她多次询问都没办下来。

得知房子被“预查封”交的钱也退不了

去年12月底,杨女士又一次打电话给销售参谋,销售参谋告诉她,她买的房子被“预查封”了,原因是前房主出现了经济纠纷。

“不是说房子没备案吗?怎么法院会查封呢?”杨女士对此很不理解,她说,如果知道房子已备案,她无论如何是不会买的。

后来开发商许诺很快办完手续,但是拖了这么久都没办成手续,却俄然告诉她房子被“预查封”。她觉得此事职责在开发商,开发商应该将钱退给她,但开发商一直拖着不愿处理。

“我也不知道房子已备案,不然是不会卖给她的。”该房屋的原房主邵女士说,其时开发商确实许诺一周办完手续,他们也不知道房子会被查封,现在手续没办下来给大家都造成了困惑。

开发商称情愿承担法律职责

为杨女士办手续的“自在山”楼盘客户经理李文挺称,其时并不知道房子已备案,也没有许诺一周内办完改变信息。杨女士采购邵女士的房子后,将邵女士交的首付款付清后,给开发商交付了尾款100多万元,他们配合办理更名手续。

随后办理改变手续的过程中,于去年11月份得知房子已备案,随后需要对备案进行刊出处理。但在去年12月底,由于原房主的经济问题,房子俄然被法院“预查封”了。

“真是百年一遇的事,我们情愿走法律程序。”李文挺说,事情出现后他们也情愿处理,但详细的法律职责如何划分他们也不清楚,所以希望杨女士走法律程序,需要他们承担的法律职责他们会承担。

律师称判定职责要看备案在先还是改变在先

昨日,就杨女士的事,省消协维权律师团律师、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建军说,此事判定职责要看房产预挂号(备案)在先还是房产改变在先。

如果房产预挂号在先,开发商和前房主均知情,就说明房子已属于前房主,开发商和前房主再次将房子卖给杨女士就构成欺诈。如开发商和前房主均不知情,但转让后被查封,前房主就该返还杨女士购房款。

而如果房产改变在先、预挂号在后,那么开发商就有职责提起异议,要求撤销房产预售挂号和预查封,因为此时房子已属于新采购人。

何建军建议,杨女士应要求开发商调取原始资料和详细证据,然后依据法律事实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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