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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被判25年宁死不坐牢 警所内服毒自杀

时间:2015-6-12 16:19:02>跟律师谈谈<

廖姓毒品通缉犯,在警所内吞毒自尽。图为他被留置的角落,警察因疏于看管被调查。

6月12日,台中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队二中队在查察违规并排时,意外逮到遭判刑25年的通缉犯廖三郎,但警察疑因疏于看管,竟让廖某以口渴为由吞下氢化钾致死,台中市警局强调,相关警察如有行政疏失,将依法惩处。

台中市警保大二中队前晚(10日)8时许在丰原区五权路与丰洲路口发现并排违停的自小客车,查验声称43岁、背出身份证字号的廖姓男子,面貌与警用计算机系统照片不符,遂将他带回队部调查。

8点53分警察将他带回队部查验身份,过了2分钟,廖姓男子表示口渴要喝水,警员随即在57分给他一瓶矿泉水,未料廖姓男子喝完1分钟后就呕吐昏迷、无法言语等状况,送医后在晚间9时50分不治。保大二中队事后从车辆清查才知他是遭判25年的通缉犯廖三郎(59岁)。

警方调查,廖三郎去年贩卖一级毒品被判刑25年4个月;他的二女儿说,父亲有中风及大肠癌病史,身上除随身携带一包“吃了会死”的不明药剂,还表示若被逮捕,他宁愿寻死也不愿入狱。可能是借故吞下这包药粉才死亡。

警察疏忽 依法究责

保大二中队长贺云生说,廖姓男子被带回队部时,因身份尚未厘清,警察未上铐也未搜身;事后调阅监视画面,有拍到廖姓男子手捂嘴巴疑似吃药的瞬间动作,但看不清楚手中是否有药物;发生通缉犯在警局服毒自尽的事件,警方感到相当遗憾,并将毒物残渣、剩余矿泉水交由检方化验。

台中市警局则表示,重刑通缉犯竟在被逮后服毒自杀,情节重大,相关警察如有行政疏失,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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