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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时间:2023-12-31 10:17:31>跟律师谈谈<

供热是重要民生工程,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却借工程千方百计为自己创造发财机会……最近,山东省滨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背离初心的国企“蛀虫”》,片中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令参会者深感震撼。

滨州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惩治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沆瀣一气、损公肥私、暗箱操作、内外勾连、“小圈子”贪腐等问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向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大力整治“圈子文化”、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向滨州市委呈送民生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调查情况报告,剖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背后原因,并就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提出意见建议。

公用事业应姓公,个别领导干部却将民生工程建设领域看作自家“自留地”

滨州市住建局承担全市热力、燃气管线等多项民生工程建设、监督、监管职能。2020年3月,滨州将市住建局主管的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整合,成立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分管民生工程建设领域的便利条件,收取工程建设施工方礼品礼金、巨额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营商环境。

滨州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惩治打击力度,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有多名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

“收这些钱,把自己一生都给卖了。”被查后,市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某吉忏悔说。

2014年至2015年,市住建局对外发包某工程,商人赵某某找到李某吉,提出想要承揽该工程。在赵某某高额好处费诱惑下,李某吉把标底透露给了他,相当于把标底“卖”了出去,赵某某顺利中标。

李某吉利用权力帮不法商人承揽工程,收受感谢费、好处费,用他自己的话讲是“拿提成”。因还存在其他问题,李某吉被“双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为什么这些工程我干涉得那么顺利,因为我有权。”滨州市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刘某卿在任职期间,将分管的工程项目招标业务交给其特定关系人张某某代理,并多次违规插手分管的热力、燃气等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帮助企业中标,伙同张某某共同收受巨额贿赂。因还存在其他问题,刘某卿被“双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在不知不觉中融入办事收钱的歪风邪气中,甘愿被‘围猎’。”原滨州市鑫谊热力有限公司由滨州市住建局管理,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某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王某芹被“双开”,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办案人员分析说:“王某芹任热力公司领导期间,班子成员长期不变动,分管领导长期不调整,不仅容易被施工企业、供应商‘围猎’,相关领导更是把分管领域当作了‘自留地’,进而滋生违纪违法行为。”

部分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大肆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通过利益输送谋取竞争优势,严重损害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滨州市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某亮,滨州市环海管道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某峰,滨州市燃气热力管理站原站长孙某军暗箱操作,规避招投标程序,违规帮助特定企业垄断工程项目。在他们操作下,几家公司垄断了城区供热管网建设中的电力设施供应、供热管道供材等业务,其他企业对此反映强烈。

滨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军说,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民生工程建设领域一些党员干部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明显,内控机制薄弱,纪法意识淡薄,拉帮结伙搞小圈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人为干预市场竞争等问题。为抓好系统治理,滨州市纪委监委加大对民生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内控措施,强化日常监督,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主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项目建设一线,防止工程建设指挥部游离于监管之外

民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众多。调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与下属工作人员围绕工程项目拜码头,拉小圈子,以权谋私,结成利益共同体,罔顾工作大局,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为做好市区防汛工程与供热工程建设,滨州市政府2011年成立了市城区防汛与供热工程建设指挥部,由许某亮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随后许某亮将孙某军、胡某峰“收入麾下”。

许某亮不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把指挥部当成其“独立王国”。在贪欲驱使下,三人形成了以许某亮为主导、胡某峰负责材料采购、孙某军负责建设施工的小圈子,重大事项均在圈内解决,为权钱交易提供了空间和便利。

2015年,为提高全市气源供应保障能力,滨州市实施“气化滨州”主管网工程建设。胡某峰想直接插手“气化滨州”项目,便和孙某军一起向许某亮汇报,考虑到该项目日后效益可观,许某亮当即拍板由胡某峰具体经营该项目。

在纪检监察建议中,滨州市纪委监委直指市住建局“拉帮结伙搞小圈子”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与下属工作人员围绕工程项目拜码头,拉小圈子,以权谋私,结成利益共同体,供材及施工企业不经招投标程序,均在圈内解决;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人员交往密切,造成部分企业主权力观、利益观扭曲,通过金钱开路、感情投资,承揽工程项目,攫取巨额利益;有的企业主甚至与领导干部形成人身依附关系,随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及分管领域变化一路承揽工程项目,逐渐沦为领导干部的附庸。”建议市住建局就“大力整治‘圈子文化’,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进行深入整治整改。

“案件暴露部分工程建设指挥部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滨州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析,无论是市城区防汛与供热工程建设指挥部,还是“气化滨州”领导小组,都由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为主体组建,许某亮作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些工程建设指挥部既负责工程的进度把控、质量管理、材料调配、技术交底,也负责工程发包、审计监管、款项拨付、账务处理,拥有较大权力。市住建局未制定切实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使工程建设指挥部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许某亮在指挥部“一手遮天”,个人决定工程项目不走招投标程序,直接交由特定公司承揽,大肆攫取不正当利益。

滨州市住建局按照纪检监察建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专班工作职责。对市住建局具体承担的城建项目,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督促各参建主体履职尽责,确保城建项目依规依法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滨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通告”,鼓励社会各界反映问题、提供线索,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深入建设工程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延伸监督触角。

班子成员长期不交流、分工不调整,有的班子成员长期分管民生工程建设领域,下属工作人员班底较为封闭固定,未经常开展交流轮岗,导致“圈子文化”滋生蔓延……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相关二级公司9名干部职工进行岗位调整,压缩内设机构数量2个,兼并调整5个部门职能,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斩断伸向招投标的“黑手”,清除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净化行业风气优化营商环境

滨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民生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都与招投标有关。

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析,工程建设容易滋生腐败的是发包、施工监督、验收、拨款四个环节,最重要的是发包和结算,尤其发包阶段的招投标环节最容易滋生腐败。常见的是内外勾结,注册成立招投标公司,操纵招投标程序,进而实现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垄断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

监督机制建设滞后,存在监管风险隐患,是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案发单位制度设计不够合理,对工程项目建设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分析排查不深入,防控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牛栏关猫”现象。滨州市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建议中要求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堵塞权力运行机制漏洞”。

市住建局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汇总梳理,推出《滨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并向招标代理机构、国有企事业招标人宣传发放。修订基础设施建设专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制度》等,把招投标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选定、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条件设置等事项须经基础设施建设专班会议集体研究;细化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择优选取代理机构。

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抓住大宗物资采购这个重点环节,建立集中采购制度,由专门部门负责权属企业大宗货物采购,集中采购实行轮值管理,集团班子成员参与集采业务监督管理,两个月一轮换,轮值期间对集采事项审核把关,避免“一言堂”和“小圈子”决策;专题研究下属企业工程项目被特定施工方垄断问题,联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为了规避公开招标程序而对项目进行人为拆分、肢解、暗箱操作等行为。

监管执法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不够有力,是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又一诱因。招投标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即使被认定,一般也是以经济处罚为主,与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相比,违纪违法行为代价较小。

按照滨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涉及串通招标、弄虚作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不客观公正履行职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人员将被统一记入“黑名单”,并进行惩戒,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通过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手段引导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合法企业感受温暖,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

协同联动不到位,监督合力难以形成,是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又一原因。

2022年9月,滨州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以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治为主题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围绕招投标领域问题,举行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专题研讨、签订一份廉洁承诺书、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开展一次集中建章立制的“六个一”活动。2023年1月,市政府出台《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对招投标活动予以规范;2023年9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就严格进场交易范围、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代理机构选用和管理等作出规定,并要求加大对全市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督、巡察、审计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营造公平有序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滨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发改、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违规发包、借用资质、滥用评标权、符合条件应招未招等问题,集中开展联合整顿。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层面开展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可疑问题全面调查摸排,查处多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领导干部,督促做好“后半篇文章”。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探索“1+4+N”工作模式,通过用好一个会商,发挥“组地”线索处置与反面警示同步推进、回访教育与正向激励同频共振、整改落实与查摆剖析同向而行、查缺补漏与建章立制并行不悖的四联动机制,结合廉洁文化建设、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做深“N”个结合,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

“现在招投标程序更正规了,我们公司通过程序顺利中标。”面对回访,滨州市某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反馈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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