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交通事故>无照私开别人车出事故 车主、停车场被判担责

无照私开别人车出事故 车主、停车场被判担责

时间:2015-11-25 14:23:55>跟律师谈谈<

年过半百的赵阿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晚上外出却祸从天降,爱人杨女士被一辆商务车撞倒后当场撒手人寰。更想不到的是,肇事者不仅没有驾驶资格,而且还私自偷开他人车辆,酿成祸端。为了讨一个公道,赵阿伯将肇事者、车辆实际使用人、停车场、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总计96万余元。对此,虹口法院判决支持了赵阿伯所有诉请。

去年2月,赵阿伯与爱人正步行回家,刚走到一个路口,却不想一辆商务车向他们迎面冲来。杨女士因躲避不及摔倒致颅脑损伤,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黄二惊慌失措匆匆逃逸。

经交警部门查明,黄二系无证驾驶,其行为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此,法院认定黄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虽然肇事者受到了国法惩罚,却难以抚平赵阿伯的悲痛。于是他提出民事赔偿,并在交涉中得知:黄二是商务车所在停车场附近的洗车工。原来,停车场为招揽生意推出了停车包月顺带洗车的“服务”,因与停车场管理员相熟,黄二便以抽取停车费一半的价格接手蒋先生车辆的清洗工作。由于停车场管理比较松懈,很多事情都是口头来往,加之车辆实际使用人蒋先生的车钥匙放在抽屉里长达一年之久,黄二难免起了拿用之心,没想到这次竟酿成大祸。

为此,赵阿伯又与停车场、车辆实际使用人交涉赔偿事宜,均未果。无奈之下,他起诉至虹口法院,要求肇事者、车辆实际使用人、停车场、保险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杨女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总计96万余元。

虹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二无证驾驶机动车,撞击行人发生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仍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对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经法院查明,停车场利用公共道路资源经营,但责任意识淡薄,使得黄二可以随意拿取车辆钥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停车公司对事故损害后果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至于车辆实际使用人蒋先生,在未经仔细核实就将车辆备用钥匙交出,且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将备用钥匙放置于不确定环境中,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各方过错程度、原因力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综合判断,由肇事者黄二承担七成赔偿责任,停车公司承担二成赔偿责任、车辆实际使用人蒋先生承担一成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无照私开别人车出事故”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