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一男子在金坛交警事故中队处理事故时,为让肇事方尽快赔偿,竟将自己五个月大的女儿留在交警队。
当天中午12点,金坛区金城派出所街面巡逻民警接到报警,称交警事故中队内有一弃婴。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一名女婴不断啼哭。经了解,女婴约五个月大,其母亲在11月13日死于一起交通事故。12月8日当天,事故双方到交警事故中队处理此事,因未达成协议,女婴家人将女婴留下,并要求肇事方尽快达成赔偿协议。随后,肇事方也找理由离开了现场,事故中队工作人员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女婴抱回派出所。女婴一直啼哭,该所一位尚在哺乳期的女警见状,找来自己孩子的奶瓶,用母乳喂养女婴。同时,处警民警联系到女婴父亲陈某。经过教育,陈某将孩子抱回了家,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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