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震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公布了全市2015年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此次公布的被终生禁驾的7名驾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7名驾驶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将被“终生禁驾”: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将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处罚人将就此与驾驶机动车无缘;公安交警部门将把这些人员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实施系统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系统将会自动提示、锁定,不能受理。若被“终生禁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一旦被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1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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