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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交管部门利益链条,谨防驾考固化

时间:2013-7-19 11:00:13>跟律师谈谈<

   长期以来,个人要想申请驾考,必须通过驾校考试,为此不得不交钱到驾校去学习驾驶技术,而驾校里的陋规、黑幕、天价收费等也引起了公愤,挑战驾校强制培训积习,虽然并未形成风气,但并不缺先例,比如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状告车管所,最后深圳车管所为樵彬开了绿灯,使他成为我国个人自行申请驾考第一人。
  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个人要想申请驾考,必须通过驾校考试。《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所谓驾驶培训“社会化”,既可以指社会组织机构来培训,也可以指个人自行学习,并没有禁止个人自学。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同样明确指出,公民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学习培训,只要符合法定驾驶要求就可以核发驾驶执照。再有,我国《行政许可法》54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那么,只有通过驾校培训学习考试,才能拿到驾照,虽然表面上没有强制学车人,但舍我别无分店的蛮横,实际上就是一种“软强制”。
  这种不合法不合规的局面的形成和长期存在,与管理部门的利益倾向性有极大的关系。我们知道,管理部门自身也是一个利益体,它自身也是趋利避害的,有其利益倾向性,管理部门的利益倾向性往往促成某种管理模式的形成,也因为自身利益的倾向性而将某种管理模式固化。个人要想申请驾考,必须通过驾校考试,可以说就是管理部门利益倾向性导致并固化的结果。
  不能不承认,允许个人申请驾考,有诸多隐患,比如没有正规的师傅指导,得不到好的驾驶经验。与此相比,驾校的专业指导、集中学习、规范管理,确实要让管理部门放心、省事、省力得多。为了方便自己的管理,管理部门会倾向于驾校式集中管理,而不愿意个人的分散式管理,有意无意地促成了这一状况。
  当然,从驾校黑幕来看,在驾考中存在一个利益链条,而且在这个利益链条中,管理部门是利益链的最顶端,更容易向驾校进行寻租,获得较多的好处。如果是分散的个人自行申请驾考,也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或寻租机会,但是,要付出的成本显然要大得多,而且还容易碰到少数带刺的个人的挑战,稍有不慎会惹火烧身,最终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而驾校模式则既将麻烦下放,又将矛盾下放,驾校成了利益供给渠道,又成了矛盾的防火墙,这对管理部门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矛盾下放,利益上收。因此,要想尽快放开个人申请驾考,并非立法不够,也不是社会大多民众不能接受,关键是消除“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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