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85渝昆高速出城方向永川下道口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原来,一辆渝C籍轿车一直在G85渝昆高速超车道上行驶,驾驶员为一对母女,他们准备在永川下道口下道。
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边开车边与坐在副驾驶的女儿聊天。当车行驶到永川下道车附近,驾驶员行驶至下道口时才猛然想起自己该下道,便急忙刹车并往右侧变道。
这时,后面另一辆渝C籍轿车见前方车辆突然变道,立即采取紧急制动。虽然没有撞上前车,但后面驶来的一辆川字号牌车没能及时停下,撞上了中间的渝C籍轿车后,使得中间的渝C籍轿车又撞上了意图变道的第一辆渝C籍轿车,造了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
经执法人员对事故现场的勘察,第一辆渝C籍轿车未按规定正确操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川”字号牌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最后,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第一辆渝C籍轿车及“川”字号牌车辆处以两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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