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男子被工友倒车碾轧受伤,造成九级伤残,可雇主和工友都推卸责任。近日,经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法官调解,受伤男子从雇主及工友手中拿到了9万元赔偿金。
2016年,王江涛从西安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并雇用张传峰、李阳等人为该工程支模板。施工过程中,李阳驾驶装满混凝土的无牌照农用三轮车倒车时将张传峰撞倒,并卷入车底碾轧。张传峰受重伤,住院治疗4个月,花费巨额医疗费。治疗过程中,雇主王江涛垫付了4万元医疗费。
张传峰出院后,同王江涛、李阳及西安某建筑公司就医疗费赔偿等事宜,多次协商无果。2017年初,张传峰起诉到鄠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审理中,王江涛及李阳对事故责任相互推诿,王江涛认为李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承担事故赔偿主要责任;李阳则认为王江涛是雇主,自己及张传峰均是雇工,撞倒张传峰的行为是其职务行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
经法官多次调解,王江涛最终决定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向张传峰赔偿8万元赔偿金,李阳亦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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