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早晨5时许,余某明(男,51岁,团风县马庙镇人)驾驶鄂J1EU**号牌的三轮摩托车从马庙街上贩菜回百福寺村卖,在行至106国道马曹庙供电所门口路段时,因避让对向行驶的一辆车就撞倒了路边同向步行的刘某华,事故发生后,因为心里十分害怕就迅速逃离了事故现场,后导致刘某华死亡。案发后,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破案专班,并在马曹庙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2小时内成功破获此案。
目前,该起事故已经顺利结案,肇事逃逸司机余某明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死者家属也得到了相应经济补偿,为了表达对交警工作的高度肯定,死者的哥哥给交警送来了印有“人民警察、破案神兵”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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