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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信阳驾车遇交警疯狂逃窜 被罚200元记12分

时间:2018-7-5 15:18:36>跟律师谈谈<

    记者从信阳高速公安了解到,2018年7月3日,一郑州4S店工作人员驾驶未办理机动车牌和临时牌照车辆被民警叫停时,却突然加速掉头。最终,该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为被罚款200元,并记12分。

据悉,当天16时42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直属九大队民警钱刘元带领辅警朱晓猛、李星在淮固高速固始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准备上道领卡的白色小型轿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接受检查。

驾驶员在看到民警的瞬间,突然从车道内加速倒车,掉头、再加速直行,疯狂逃离现场。因该车及驾驶员行为异常,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九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组警力沿着车辆逃窜方向仔细搜查。16时50分,两组警力前后夹击,将欲躲进附近加油站的嫌疑车辆堵在加油站辅道,将驾驶员孙某抓获。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孙某系郑州某4S店的员工,当日从固始调拨一辆新车去郑州,在没有办理机动车牌照和临时牌照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当其驾车从淮固高速固始收费站准备上道时,看见执勤民警向他走来,毫不迟疑立即倒车逃离,企图逃避检查。随后,民警对孙某罔顾执勤民警及周边群众安全,不配合民警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批评教育,孙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速交警对孙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孙某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记12分。

法律在线提示: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执勤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闯卡是最愚蠢的赔本买卖,而停车配合检查才是唯一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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