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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宣判 邹恒甫被判赔礼道歉

时间:2014-8-21 11:19:12>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据中新网讯,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发微博称,北大梦桃源餐厅有桃色事件,并称“北大淫棍太多”。三天后,北大专门调查此事,并连发三次声明。北大、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起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今天(20日)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园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法庭判定被告邹恒甫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事的相关微博两篇,并在他的新浪微博相关位置做出公开的道歉声明,道歉的持续时间是连续7天。如果不进行道歉声明,法院将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相关内容。

  根据之前合议庭结合双方的起诉和答辩意见就争议的焦点进行归纳和整理,合议庭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北京大学是否属于享有名誉权的民事主体,邹恒甫的言论是否指向北京大学以及梦桃园公司;原告是否是受害人或者是否是适格的原告;邹恒甫的微博原来是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诽谤侮辱的行为;邹恒甫发表的微博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法庭表示,邹恒甫是存在主观过错的,而且他微博上面的言论对北大的社会评价产生了一个明显降低的后果,而且邹恒甫也没有尽到微博的注意义务,构成了相关的名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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