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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一小车发生事故撞上民房 房主要求赔偿3万元

时间:2018-8-24 16:27:07>跟律师谈谈<

近日,巴东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因操作不当,刹车不及时,将路边居民房屋撞损。因事发地处交通要道,车流较多,交警处理完事故,准备清理事故车辆,恢复交通时,却遭遇到当地几位居民恶意阻拦,并喊话现场处置的交警:“把我们都抓去”。

2018年8月13日11时许,一辆小轿车行至信陵镇马鹿池209国道与马石公路交叉路口时,因操作不当,刹车不及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将当地居民谭某模临街房屋的玻璃门、水管等撞坏,保险公司先期作出物损评估价值6千元。

因现场位于国道与进出驾校训练场的岔路口,且该地区道路相对狭窄,住房较多,车流量较大,为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交警在现场勘验,证据固定完毕,将现场处理情况告知房主后,准备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恢复交通。

但房主谭某模、谭某斌、税某艳等多人,要求肇事司机先行赔偿3万元现金后才能拖移车辆。因没达到目的,便恶意阻扰交警执行职务,围堵在事故车辆周围,阻扰拖车靠近。现场交警多次调解沟通无果。

信陵派出所处警民警接到指派后,到达现场,谭某模等人拒不配合,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事故现场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纠缠长达三个多小时,给道路交通通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其房屋损坏安全等级为一般损坏房,其房屋、财产损害评估价值净值仅为2154.06元。鉴定结论与谭某模等人自己提出的赔偿费用相差甚远。

8月14日,经县公安局裁决,谭某模、谭某斌、税某艳等7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送往拘留所执行。

房屋被撞损,心里难免不高兴。但凡事都有个规矩,依据损害程度,合理要求赔偿,有不满意的,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诉求。但绝不能借此机会,漫天要价,恶意阻扰,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否则,一经查处,绝不姑息。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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