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关系五大误区,你占几条?
一、 婚姻关系因为分居两年而自动解除?
笔者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有这样一种误区,认为连续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连续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多半会判离婚,但绝不会自动离婚。
二、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时间久了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建立自动变为共同财产,也不会经过20年、30年变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自愿达成这方面的财产协议。
三、 同居生子属于事实婚姻?
对于事实婚姻这一块我们国家是分阶段认定效力的,在1994年以前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并生活在一起的,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我们国家也作为婚姻关系进行保护,1994年以后以登记为结婚要件,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只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四、 婚前一方出资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按揭,房子双方共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 只要有外遇就构成重婚罪?
笔者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当事人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有外遇的问题,此时当事人想通过重婚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我们国家《刑法》对重婚罪的认定比较严格,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才能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