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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押解走的嫌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吉林延吉跟进发通报

时间:2020-5-3 20:07:23>跟律师谈谈<

   4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明某在延吉市某汽修厂被四川警方抓捕,当天下午乘火车经长春、北京,4月29日深夜抵达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同其他9名嫌疑人被共同拘押于一派出所。4月30日,经当地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明某被四川方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5月1日,四川泸州报告了新增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一名从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押解回泸州古蔺县的犯罪嫌疑人。5月2日,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已追踪到的此人密切接触者28人,已全部集中隔离。

   通报称,患者明某,男,30岁,吉林省舒兰市人,系犯罪嫌疑人。4月29日23时左右,古蔺县公安局将明某从吉林延边押解回至古蔺县公安局办案区。4月30日下午,明某在接受例行检查时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无任何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测等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随即被古蔺县定点医院收治隔离。这名无症状感染者已被定点医院收治隔离,密切接触者已排查并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曾停留场所已进行消毒处理。

   5月2日,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称,4月30日19时,四川省警方向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推送信息,四川省警方抓捕嫌疑人后,在进行羁押前例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明某。

   通报称,明某现居住延吉市,2月25日从舒兰自驾车辆返延后,居家单独隔离14天,无异常后返回工作单位。4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明某在延吉市某汽修厂被四川警方抓捕,当天下午乘火车经长春、北京,4月29日深夜抵达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同其他9名嫌疑人被共同拘押于一派出所。4月30日,经当地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明某被四川方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5月1日,四川方面对明某进行血清抗体检测IgM和IgG结果均为阴性,表明明某为新近感染。

   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接到推送信息后,州、市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调度州、市两级防控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截至5月1日24时,已追踪到与明某有接触的人员共93人,其中密切接触者28人,均已全部进行集中隔离;次密接者39人和一般接触者26人,其中33人已进行集中隔离,其它32人实行严格的单独居家隔离。上述人员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发热、无不适症状。对明某的居所和工作场所采集外环境样本10份,结果均为阴性,对涉嫌疫点已严格消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市疫情防控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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