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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守身如玉22年 婚检时却意外“失身”

时间:2015-5-25 13:32:56>跟律师谈谈<

   家住南京江宁的王小姐今年22岁,是个思想保守的女孩,一直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而她的男友也觉得自个的女朋友很难得,对她的想法很支撑。两人恋爱了一年多,在两边父母的同意下,两人打算将婚事定下来,约定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在领证前,作业人员奉告他们要进行婚检。当王小姐查看到妇科项目时,当班医生简单询问了她的年龄就做查看了。王小姐也不明白究竟要查看什么,于是就配合医生作业,并没有说自个还是童贞。查看一开始,王小姐就感到下半身剧痛,并跟医生说“疼”。医生安慰王小姐要放松。等查看完后,王小姐就发现下身开始流血了,开始怀疑自个童贞膜破了。随后她又来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查看,结果表明童贞膜已决裂。

  自小接受保守教育的王小姐始终走不出这个“阴影”,觉得自个据守多年的美好愿望一下子就落空了。王小姐在和医生交涉无果的情况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求助。终究,在民警的调解下当班医生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自个有职责,愿意对王小姐进行一定的补偿。目前两边正在协商之中。

  云法律网律师分析认为:当事医生在查看中形成当事女孩的童贞膜决裂,在法律上侵犯了对方的身体健康权。不过,虽然受损的部位“特殊”,且对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但假如走司法途径,法院一般只会支撑相关的修复费用,支撑精神赔偿的可能性不是太大。由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赔偿适用的范围需要构成一定的伤残等级。而童贞膜决裂明显不构成这样的伤残。

   饶奋斌解释说,据他所知,这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没少发生。假如当事两边打官司,终究的判定结果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因素是地区性。比如在一些地区,由于当地有一些特殊的风俗,法院也会判定医院方面支付一定的精神补偿费用。但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由于大家的观念普遍对比现代,相关的补偿就很少,假如当事人有特殊的需求,法院一般会要求医院出具一份陈述,证明是医生的失误导致女方童贞膜决裂而并非婚前性行为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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