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离婚后能否起诉男方增加抚养费用,是不是有什么限制?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福建福州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4-6-13 10:43:45

我和丈夫判决离婚后,由他每月给800生活费给孩子,孩子归我抚养,但是现在800根本不够孩子生活的,我能否再次请求法院予以增加抚养费用?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向男方主张增加抚养费用,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6-13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