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没有感情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了能离婚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婚姻问题]
发表时间:2013-12-9 20:12:48

双方都没了感情,都处于分居状态该怎么解决离婚问题?没什么财产,子女归谁?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对于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先协商,协商一致的,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第十五条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1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