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夫妻一场都是缘份,建议你们双方好好沟通,把矛盾化解后,共同幸福生活,况且孩子尚小,你们的不成熟决定会给孩子带来较大伤害,慎重处理为上策。如果确实没法共同生活要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协商不成时也可以起诉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即可持相关证件及协议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一经生效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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