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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租房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现在又收了我一千元押金,房东会不会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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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婚姻问题]
发表时间:2015-1-9 13:18:23

您好,我是租的住房!合同上写的是一年租期,我向房东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又另收了一千元押金!现在由于工作问题需要退房,房东不愿意退还押金!我要怎么办?

律师解答
刘芳律师
[甘肃甘肃省]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如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超额交的房租与押金都要一并退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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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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