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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军婚想离婚,是不是很困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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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4-4-29 9:10:55

我老公是军队的干部,我费军人,他在回家后经常打骂我,我想离婚,法院会不会不受理?我听说军婚离婚很难,我该怎么办?财产孩子怎么分配,会不会偏袒他?

律师解答
刘芳律师
[甘肃甘肃省]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军人离婚在我国有着严格条件与程序,你所说的经常遭受家暴(需要证据),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的。对于你的问题下面逐一回复你:1、关于军婚离婚:(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经部队审批。根据《关于军队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并自198111日起执行。该文件第六点规定 :“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 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 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3、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军婚孩子抚养权问题遵循《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2周岁以下,原则上女方抚养;(22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考虑孩子健康成长及夫妻双方实际情况;(310周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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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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