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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被拘留人出所时,应当在《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或者《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上签名,注明拘留期满的日期和出所日期。被拘留人凭《暂存物品收据》,领取所存物品。第二十六条:被拘留人出所时,如有必要,应当通知其亲属或单位来人接领。如果他们没有正当理由擅自扣押你的手机,并且以此为要挟,建议你去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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