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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邻居家的老房子占了我家的宅基地,该如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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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随风飘
[安徽屯溪区]
[侵权责任]
发表时间:2014-9-28 18:19:41

我家里有块在基地,1994年进行宅田合一,按照程序我家得到一块在基地。但邻居的老屋一直没有拆除,一半在我家宅基地上,一半在规划的路上;2012年我家建房子前经村委会及乡政府调节一直没有调解成功。其中2006年村里修路,把我家的老房子拆掉,但是村干部保证(口头)邻居的老屋年后拆除,2012年建新房时村干部再次保证,由于当时主房可以建设。那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能否通过法院判决限期无条件拆除,甚至强制拆除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家宅基地上有邻居家房子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其拆除房屋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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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物权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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