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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们结婚六年多。他在外地做生意,现在外面有小三,但是由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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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7-6-19 16:00:51

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们结婚六年多。他在外地做生意,现在外面有小三,但是由于我这两年在老家带孩子,所以我们分居一年多。孩子大的女儿33个月,小的儿子9个月。现在我该怎么争取我的利益。在他名下有两套房子,都是结婚前买的,开的饭店法人也不是他本人,就最近新投资了一家店法人是他本人。他有多少存款我也不清楚。我现在改做些什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夫妻一场是缘份,建议你们双方好好沟通,把矛盾化解后,共同幸福生活,况且两个孩子尚小,你们的不成熟决定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伤害,慎重处理为上策。如果确实无法共同生活想要离婚时,建议你保留对方有过错的证据,那么真离婚时对你相对有利。如你有对方过错证据,你有权要求对方损害赔偿。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这样规定的,两个孩子的一般是一人一个,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婚前财产归你们个人自己所有,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分(有约定的除外),若对孩子的监护权及婚后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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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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