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这样算是销赃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南鹤壁市]
[取保候审]
发表时间:2016-1-18 11:55:52

5月份,我在我店里回收了一台坏的旧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正常使用的旧笔记本电脑,还有一部带锁的苹果平板电脑。当时出售电脑的人是分三次卖的,我也不认识他,价格也都是以低于二手笔记本出售市场价的百分之30到百分之50收购的。当时出售电脑的人也都写了字据,因为都是两年以上的旧物品所以没有出示发票。但在6月份的时候,警察局的人来找我,说我回收的都是赃物,(当时还没有抓到卖给我电脑的那个人)说要拘留我,还罚款5000元,没有开收据,也没有罚款单。请问我这是销赃吗?如果罚款没有收据应该去哪里维权?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的行为的确有销赃的嫌疑,对方来卖三次电子产品,而且价格低于市价难以证明您事先是不知情的。如果对方来卖的电子产品是违法所得,那么您的行为的确可能被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但是如果对方要求您罚款,却没有给您开收据和罚款单,您有权拒绝罚款。若是已经缴纳罚款,警察却没有给你单据,这就属于违法办案,您可以警方的投诉部门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18
相关问题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