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的行为的确有销赃的嫌疑,对方来卖三次电子产品,而且价格低于市价难以证明您事先是不知情的。如果对方来卖的电子产品是违法所得,那么您的行为的确可能被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但是如果对方要求您罚款,却没有给您开收据和罚款单,您有权拒绝罚款。若是已经缴纳罚款,警察却没有给你单据,这就属于违法办案,您可以警方的投诉部门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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