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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在汉口北五洲建材城买了一商铺,当时合同上写的商铺用途是工,交,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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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经营事务]
发表时间:2019-5-20 14:53:08

你好,2010年我在汉口北五洲建材城买了一商铺,当时合同上写的商铺用途是工,交,仓。过了一段时间五洲建材城又让我们同他门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要与五洲建材城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5年,我就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今年5月1日协议期满,五洲建材城的领导把我们找去讲三条路,自己经营,自己招商。委托他门招商。我找到五洲建材城的有关人员说自己经营,自己招商。五洲建材城规划商铺是做工艺品和软装,我经过招商发现工艺品和软装无人做,机电有不少人要做,就与机电商签订了合同。当租房人去装修商铺时五洲建材城的市场部人员不让装修。后找市场部的负责人讲明原因。市场部的负责人讲要请示他们的领导,经请示后,他们的领导不同意我们做机电。致使我们不能经营。但他们同意其他人经营不是工艺品和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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