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6-18 9:30:11>跟律师谈谈<

 

这是指利用非正犯的人实施犯罪,将他人作为自己犯罪的工具例如,甲利用8岁小孩去盗窃。

【注意】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关系

相同点:二者都引起他人实施客观违法行为。

区分:教唆犯对实行行为没有支配力,间接正犯对实行者有支配力。

关系:二者不是“A与-A”的关系,也即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A与A+ B”的关系,

也即是包容评价关系:间接正犯(A+ B)具备教唆犯的要件(A),并且比教唆犯还多了一样东西(B),也即对实行者有支配力。所以,间接正犯可以包容评价为教唆犯。

  一个人对他人能形成支配力的情形有

     1.利用无刑事责任年龄或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张三利用精神病人强奸妇女,张三是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注意】不能一概认为,只要是利用无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就是间接正犯,应当实质判断行为人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人有无支配力。虽然被利用人年龄差一点,但已具有规范意识(能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独立作案能力,在实质上已类似于成年人,行为人对其不具有支配力, 则行为人不构成间接正犯,而构成教唆犯。

   2.利用他人不具有行为性的动作。例如,利用他人的梦游动作。

   3.利用他人不知情的行为。如果向他人隐瞒真相,他人不知情,便可以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目的。例如,甲欲非法拘禁乙,向警察报案,谎称乙是外逃杀人犯,警察不知情便逮捕了乙。甲是非法拘禁罪的间接正犯(实际上也触犯了诬告陷害罪,想象竞合)。

  利用他人不知情,还包括他人不知情并且有过失或有其他犯罪故意的情形。

  (1)他人有过失

  例,医生将毒针交给护士,欺骗护士,吩咐其给病人注射,护士本应按规定检查针剂,但因为过于相信医生的权威而未检查并照办,医生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护士属于过失 致人死亡(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2)他人有其他犯罪故意

  例 .甲拿面粉对乙谎称是毒品,让乙去销售,销售收入一起分。乙不知情便销售“毒 品”,王某不知情便用两万元购买了“毒品”。 甲利用乙贩卖毒品罪的故意,实现了诈骗王某財物的目的,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4.利用他人无目的、无身份的行为。具体情形:

  (1)利用他人有故意但无目的的行为

  例如,甲欲实施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行为,向乙隐瞒牟利目的,利用乙传播淫秽物品 因为乙不具有具有牟利目的,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而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间接正犯,二者在传播淫秽物品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此处也是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构成共同 犯罪的体现。

  (2)利用他人有故意但无身份的行为

  例如,甲(警察)指使乙(联防队员,非司法工作人员)对丙实施刑讯逼供。甲构成刑讯逼供罪的间接正犯。乙有逼供的故意,但没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不能构成刑讯逼供罪的直接正犯,只能构成该罪的帮助犯。甲、乙构成该罪的共同犯罪。此处也是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构成共同犯罪的体现。

  【注意】间接正犯也属于正犯(实行犯),因此无身份者不能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

  例如,妻子(普通百姓)指使丈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妻子不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间接正犯,只能构成该罪的教唆犯.

   5.利用被害人的自身行为。这是指利用、控制、欺骗、强迫被害人的情形。

  例,甲带着毁坏财务的意图,欺骗乙:“你家那宠物狗已感染传染病,赶紧丢弃了!”乙相信便将份值一万元的宠物狗丢弃。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间接正犯。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