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啊!
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按照国家法律记载、记录下来。
这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记载和见证。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
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
(1)公法行为说。
(2)证明行为说。
(3)私法行为说。
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啊!
不动产物权包括:
(1)所有权;
(2)地上权;
(3)永佃权;
(4)地役权;
(5)先取特权;
(6)质权;
(7)抵押权;
(8)租赁权;
(9)采石权。
根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啊!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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