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一闭一睁,2013来了,眼再一闭再一睁,第一批90后走到了晚婚年龄。仿佛还是昨天,人们谈及90后还依然是那么的不屑,似乎在80后眼中,特立独行的90后都还只是一群孩纸。但是不知不觉,这群孩纸们却在“杀猪刀”的追赶下,竟成了一批晚婚族!这怎叫一个“伤感”了得啊。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即划归为晚婚,而掐指一算2013年第一批90后女生们已正式步入“晚婚”的行列了。这不禁让那些80后的未婚男女们变的不淡定了,但话又说回来,在如今的社会又有几人不晚婚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年青人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压力也越来越大,能赶上“早婚”列车的确实不多了。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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