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考点总结如下:
(1)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
(2)执行机关是监狱;
(3)被减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至于已经先期服过的刑期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则都不能折抵在有期徒刑刑期之内;
(4)凡有劳动能力的无期徒刑犯,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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