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图片
位置当前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司法考试
游客

2015司考民事诉讼法:委托执行

游客
2015-4-17 16:49:52 发布
发帖

2015司考民事诉讼法:委托执行

委托执行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特殊情况,依法将应由本法院执行的案件送交有关的法院代为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委托外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委托法院应当发出委托函件。委托函件应当提出明确的执行要求,并附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后,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并以及时告知委托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2015司考民事诉讼法:委托执行

受托人民法院在6个月内未能将受托案件执结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受托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查,发现受托法院无正当理由不予执行的,应当限期执行或者作出裁定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2015司考民事诉讼法:委托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 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

云法律 企业法律顾问 免费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在线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欢迎到云法律网司法考试社区!  网址:(www.yunfalv.com)

背景线

logo
企业风险
解决方案专家
服务指南
免费注册
服务流程
会员介绍
常见问题
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公司转账
售后服务
售后政策
优惠活动
意见反馈
了解更多
创建初衷
服务宗旨
扫二维码
二维码

杭州一起来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云法律网版权所有 ©2010-2014 www.yunfalv.com 浙ICP1021023号-2 本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