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7-4 19:38:28>跟律师谈谈<
案例:四百多名大小学生借了校园贷,年息是20%受法律保护的,大学生们贷的几千元钱,大部分都去买手机,还有一部分人去跟女朋友开房,然后这些大学生没有一个还钱的。金融公司把这些大学生给告了,法院找大学生们调解,四百多名大学生没有一个露面。法院表示为了保护大学生,说找金融公司商量,大学生接受调解,免除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只要把本金、诉讼费付了就把案子结了,大学生们表示不干。法院折腾了很久,总算有三个学生把钱还了,还钱原因是他们怕打官司把工作搞砸了。还剩下四百多名大学生表示不还就是不还,还表示国家说是校园贷就是高利贷,高利贷就是非法了,非法借的钱是不用还的。法院表示:胡说八道,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法律?
我个人认为:首先这群大学生已经失信,像这样的学生为了几千元钱而没有了诚信、道德缺失,试问还有哪个单位敢录用?其次上了失信名单后对以后的发展以及出行都会带来各种麻烦,结果就是更悲剧!
从另一个面说还是挺担忧的,作为读了十几年书的大学生、国家的未来以及栋梁,难道在校学的就是文化课?而忽略接受道德以及诚信教育,以后成为父母又怎么去教育下一代呢?
社会上还有一种误解就是:以为在手机APP上贷款就可以不还,然后下载各种APP进行网络贷款,结果就是金融公司在获取对方通讯录后,不停地骚扰借款者的亲朋好友,在多次催讨中借款人同时被纳入失信名单,虽然借款可以一时不还,一但进入黑名单,对以后的购房、购车、孩子上学以及日常生活都有可能带来很多麻烦。各位怀揣着侥幸心理的人,且行且珍惜啊!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何长明律师
【声明】:本文内容转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