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12-31 10:27:40>跟律师谈谈<
2019年,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法律的学理争鸣不断,司法新型案例层出不穷。在规范层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公布施行。在实践层面,司法机关明确了“恶意投诉”“羊毛党”“暗刷流量”等行为的性质,确认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更加多样化、体系化、智能化、隐蔽化。我们必须不断穿梭于法律与案例、规范与事实之间,推动互联网法律的完善。互联网法律大会以“中国新型案例引领法律创新”为使命,聚焦热点案例,以实践案例探索治理思路,以前沿思维引领时代航向。现整理出2019年度十大影响力案例(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邀君共享,与君共商。
以下按照最终判决时间排序:
01 呼死你平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8年12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呼死你平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进行了判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和七个月。被告人通过“云呼”平台,制作、传播具有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功能的“呕死他”软件。“呕死他”软件具有呼叫手机的功能,影响被呼叫手机的通讯功能与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云呼”平台为实施打击报复、敲诈勒索、强买强卖、非法追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严重侵害他人的隐私甚至生命健康。本案将通过“云呼”平台,制作、传播“呕死他”软件的行为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规制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具有重要价值。本案之后,全国多地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打击各类呼死你软件的制作者、提供者和使用者。
02 购买芝麻信用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9年3月,被告人蔡某某、张某通过网络平台向他人购买包含芝麻信用分的公民个人信息,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将其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为了拓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增加贷款客户,在“微贷云”平台上非法购买了6000条以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芝麻信用分等。之后,被告人利用该类信息寻找目标客户并通过向其发放贷款获利。芝麻信用分是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依据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各类消费及行为数据,结合互联网金融借贷信息,在用户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人脉关系五个维度客观呈现个人信用状况的综合分值。所以,芝麻信用分是从其他个人信息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信息,属于衍生个人信息。本案首次明确了买卖衍生个人信息的行为性质,进一步明晰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为日后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具有重要意义。
03 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
2019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作出判决。法院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判决合同无效,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被告以“暗刷流量”行为为标的签订合同,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绝对无效”合同。同时,法院判决收缴合同双方的非法获利。刷流量的行为损害了同业竞争者的诚实经营,破坏了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误导了网络用户的消费选择,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本案表明了法律对“暗刷流量”的否定态度,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04 全国首例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改判
2019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全国首例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了改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认定,云服务商仅根据权利人通知即采取最严厉的“关停服务器”或“强行删除服务器内全部数据”措施,有可能给云计算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带来严重的影响,不符合审慎、合理原则。本案解答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的免责条件、可采取何种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害结果扩大的问题,明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面临用户侵权可能承担的责任范围。本案对于明确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具有重大价值。
05 “羊毛党”诉讼请求被驳回案
2019年7月,广州互联网法院以原告钱某的“刷量”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中,被告华某公司在其App公示“邀请好友立赚”活动,钱某通过微信群以另行给予物质奖励的形式邀请了近万名App新用户,微信群成员注册新用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奖励,而非真正使用该App。此外,被告还存在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新用户的“刷量”行为。法院通过本案对“羊毛党”的“刷量”行为进行了回应,明确反对以牟利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完成悬赏活动要求的特定行为。另外,通过伪造账户、虚假交易等方式的薅羊毛行为还涉嫌诈骗罪等。
06 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刑事案件
2019年7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借助区块链加密技术,对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判决被告人汪某某构成诈骗罪。在该案中,被害人众多、分散于全国各地,单笔犯罪数额小但总量大。为防止光盘中数据丢失或被篡改,上虞区司法机关联合互联网企业的区块链团队,以区块链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并通过后期hash值比对,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公检机关一致认可本案证据的流转和比对处理过程。区块链是一种防篡改、可追溯、共享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利用区块链进行加密存证技术处理刑事案件尚属全国首例。本案中,司法机关对于电子证据的效力确认具有里程碑意义,推动了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的规范运用。
07 利用“极限词”恶意投诉敲诈勒索案
2019年8月,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广告极限词恶意投诉商家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陶某、吴某某、刘某某三人分工合作,在电商平台专门搜索商品描述中含“极限词”的商品,购买后申请退款,同时向电商平台投诉并提供伪造的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图片,以恶意投诉、威胁为手段,向近万家电商平台店铺实施敲诈勒索,最终,犯罪嫌疑人成功敲诈400余家店铺,犯罪所得20余万元。在本案中,三人形成以陶某为纠集者,吴某某、刘某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电商平台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四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网络从来不是扫黑除恶的盲区,本案打击了以投诉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维护网络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08 全国首例“职业吃货”被判赔偿案
2019年9月,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系滥用平台会员权利,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在本案中,被告周某利用电商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以退款而不退货的手段获利3.2万余元。这种“职业吃货”行为,使商家遭受经济损失,干扰了电商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法院的判决遏制了此类恶意行为,维护了诚信、公平、健康的网络购物生态环境。此外,全国已有多个判决,将“职业吃货”等恶意退款行为认定为诈骗罪。
09 黄牛软件抢占医院号源案
2019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利用黄牛软件抢占医院号源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赵某、翁某、郭某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本案中,翁某为郭某定制“京医通”黄牛抢号软件,用于帮助后者抢占同仁医院等三甲医院号源。其后,郭某将该黄牛抢号软件出售给“号贩子”赵某,赵某使用该软件非法抢占医院号源。法院认为,黄牛抢号软件具有非法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增加数据的功能,妨害了医院的网络挂号管理秩序,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本案中法院对黄牛抢号软件的制作者、提供者、使用者进行全链条打击,对维护互联网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公平享受互联网服务,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本案对打击此类行为的罪名适用具有指导作用。
10 制贩大麻网站非法利用信息案
2019年10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被告人曹某、王某、黑某等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的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该案的“园丁丁”论坛是一个从事大麻种植经验交流、大麻种子、种植设备肥料、吸食用具及大麻成品买卖等非法活动的网络论坛。曹某、王某、黑某等自2015年注册账号后加入该论坛,后成为论坛版主,管理该论坛社区,多次发布、回复有关种植大麻技术知识的主题帖。本案系国内将大麻交流网站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的第一案,为打击无法查实贩毒事实但利用互联网发布涉毒信息行为提供了解决方案。
网聚天下,无法不立。网络快速改变社会的同时,也迫切呼唤着法律的革新。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立法理念需要及时转变,司法机关需要勇于回应。十大案例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可以发挥判决的指引功能,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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