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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靠“关系”14案17人被骗700余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9-24 15:54:21>跟律师谈谈<

   随着秋季就业高峰的到来,高校毕业生忙着投简历、找工作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瞅准求职者及其家属的焦急心态,趁机编造各种理由骗财骗物。

  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1月到今年8月,该院已受理“以找工作名义诈骗”案件14案17人,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此类案件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利,而且丑化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严重扰乱就业市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实这些所谓‘款到事成’的诈骗案件犯罪手段都很普通,诈骗手法屡见不鲜。”新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出台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多项规定,但是仍然有众多受害人相信所谓“人际关系”带来的“内部指标”,以至此类“以找工作名义诈骗”案件依旧屡屡发生,并呈现出案值高、人数多的趋势。

  分段设计骗局

  家住石家庄市的任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为他人安排工作,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石家庄市交管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教师等工作岗位都能“安排”编制。随后,任某以需要花钱打通关系为由,诈骗被害人许某等10人共计186万元。任某屡屡交给被害人虚假的录取通知书,待被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任某或“消失”或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所骗欠款,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在“以找工作名义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往往难以核实所谓“人际关系”的真假,一旦上钩极易形成长期信任关系。甚至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抓住少数被害人不愿“断线”的心理,以材料涉密、领导忙碌等借口,长时间多次进行诈骗,致使同一被害人财产损失惨重。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善于抓住被害人心理,分阶段性设计骗局。作案初期,谎称可以运用人脉资源为委托人解决工作问题,以办事费名义索要钱财;作案中期,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安排请客聚餐等手段,进一步增强被害人的信任;作案后期,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或者偿还部分钱款以维持“办事”假象。

  2010年至2013年3月,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杨某、法院退休人员刘某、无业人员潘某组成团伙,分别“扮演”政府官员、中间人等不同角色,以能为他人安排河北省交通厅巡警岗位、省监狱管理局下属单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等工作为由,收取钱款后交给被害人虚假的录用通知、报到函等文书,却从未给一人安排工作,先后诈骗230余万元。

  “在团伙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组织分工明确,诈骗对象选择、施骗过程、应变措施、得逞后的疏散以及被抓获的应对,各环节都做过严密的推敲演示,分阶段性设计骗局,环环相扣,令被害人防不胜防。”相关办案检察官说。

  冒充公职人员

  40岁的田某在与他人网上聊天时自称是河北省国税局干部,此间发现国税局干部的名头很“吃香”,容易得到他人信任。随后田某使用假名,以给人安排工作、请客送礼等名义,分别从王某、马某处骗取70余万元和23万元。此外,他还以能接受市政工程项目为名骗取他人24万余元。诈骗所得的110余万元全部被田某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新华区检察院对田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在“以找工作名义诈骗”案件中,诸多不法分子虚构公职人员身份,冒充政府部门干部、部队干部、公检法工作人员等,以能搞到相关内部指标,安排进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为幌子实施诈骗。

  “当前一些单位招聘过程不透明,有些人认为有关系有钱就能超越规定办事,于是就托关系花钱搞‘协调’。”新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谎称拥有一些人际关系,明示或暗示可以通过人际关系解决工作,对于“人脉资源”的迷信增加了群众对制度之外助力的不正当诉求和侥幸心理,同时也抹黑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

  这位检察官直言,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制度化问题已基本解决,招聘程序越来越公开透明,并非某个领导一句话就能解决。随着反“四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公权的边界越来越清晰,制度的笼子越来越强大,要想违法违规解决工作问题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潜规则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失去生存空间。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新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案件中,种种诈骗说辞其实颇为“老套”,可被害人仍旧前赴后继地“中招”,不禁让人深思。对此类案件,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破除群众的惯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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