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青少年犯罪频发 40%的案件与酒吧网吧有关

青少年犯罪频发 40%的案件与酒吧网吧有关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6-2 17:29:56>跟律师谈谈<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近期调研发现,该院自2014年以来审理的44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40%的案件与酒吧、网吧有关,酒吧网吧渐成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地。如何遏制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频发青少年犯罪现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

酒吧网吧频发“少年犯罪”

2016年5月30日上午10时,天心区法院第一审判庭。5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在这5名被告人中,刘繁(化名)、刘崇(化名)案发时系未成年人。

刘繁、刘崇之所以站上了被告席,与两人一年前参与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有关。

2015年4月18日,从株洲来长沙务工的尹某在天心区解放西路某酒吧遗失一部手机,此手机被酒吧服务员饶某捡到并使用多日。尹某知晓后,便联系饶某协商退还手机以及赔偿事宜。饶某将手机退还给了尹某,并答应赔偿尹某500元钱。后尹某多次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未果。

2015年4月29日凌晨,尹某和好友刘崇在酒吧门口拦住饶某、迟某等人,要求饶某支付500元赔偿金,遭到饶某拒绝,双方发生口角。刘崇于是打电话给正在另一个酒吧门口的刘繁,要其前来帮忙打架。随后,刘繁手持棒球棍,并纠集他人赶到酒吧门口,对饶某、迟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等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刘崇、刘繁作案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繁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刘崇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发函建议加强执法监管

“我院自2014年以来审理的44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与酒吧、网吧有关的占有较大比例,2016年半年时间内,就已有3起青少年犯罪发生在酒吧。” 天心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董燕对记者说。

董燕透露,2015年底,天心区法院连续审理了三起涉未成年人在酒吧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涉事酒吧为天心区蔡锷南路的两家酒吧。

董燕分析说,网络游戏、酒吧休闲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而酒吧等娱乐场所是青少年犯罪的集中场所。”

2016年1月26日开始,天心区法院向天心区文化综合执法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督促酒吧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同时对天心区范围内所辖酒吧等娱乐场所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和管理,并对发生案件的酒吧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后,天心区文化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酒吧网吧的执法力度,要求酒吧、网吧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设置到明显位置,并对发生过案件的相关酒吧进行了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青少年犯罪频发 40”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