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劳动报酬10多万元两年余,虽经法院判决且有支付能力仍耍懒不执行。10月9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陈某被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经查,2014年初,陈某承包了东安县一烟草工程及烤烟房建设,雇用凡某等8人务工,10月份工程完工后,陈某从建设方县烟草专卖局结算回承包款300多万元,凡某等多次催付劳动报酬,但陈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同年12月,凡某等向县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月至4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凡某等8人诉陈某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双方达成了协议,陈某承诺在一个月内支付拖欠凡某等人的工资共计251045元。之后,陈某又不履行判决,东安县法院立案执行。2015年11月,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由对陈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内,陈某履行了10万元案件款,但承诺的余款迟迟不履行。警方陈某在各银行的流水账中查明,陈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
2016年10月1日,警方陈某抓获归案,并经东安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东安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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