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常德一男子怀疑邻居偷鸡 放火烧屋报复获刑三年

常德一男子怀疑邻居偷鸡 放火烧屋报复获刑三年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10-26 16:42:56>跟律师谈谈<

男子王某怀疑邻居偷盗其鸡鸭,为泄私愤,实施放火报复,意欲烧毁邻居房屋。10月25日,经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是汉寿县岩汪湖镇的农民,与邻居吴某同住在集镇居民区。2016年4月的一天,王某从田间务农回家,清点家禽时,发现鸡鸭少了几只,恰巧邻居吴某当天炖了一钵鸡肉,便怀疑是吴某偷走了。两人因此发生口角,结下梁子。

2016年5月7日晚上,王某发现吴某外出未归,便携带丝茅草、汽油、打火机来到吴某屋外,将丝茅草立在堂屋大门,浇灌汽油点燃,见火势旺盛,王某便离去。庆幸的是,当天天气阴雨,加之吴某房屋为砖瓦结构,房屋并未被引燃。第二天清晨,回到家中的吴某发现自家房屋受损,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现场勘查,锁定作案嫌疑人王某。

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常德一男子怀疑邻居偷”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