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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女子下班后在快餐店做兼职 结果被公司辞退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1-19 14:19:00>跟律师谈谈<

下班后兼职当网约车司机,或者做微商、开网店,不仅丰富了生活,还能赚点零花钱。但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并不支持员工在外兼职。近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一家私企员工因在外兼职被公司辞退,诉请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被驳回。

下班后兼职,被公司辞退

今年44岁的方小姐2011年进入绍兴某公司,一直在销售岗位上工作。4年前,为了增加收入,她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在一家快餐店兼职。

去年,方小姐兼职的事情被公司老板知道了,公司人事部门多次口头或书面提出,要求方小姐停止兼职。但方小姐认为,自己一直都是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兼职,没有影响到本职工作,因此置之不理。但公司认为,方小姐虽然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兼职工作,但这会分散她从事本职工作的精力。此外,公司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外兼职。

于是,去年7月,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果方小姐再不停止兼职,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6天后,方小姐没有向公司提供终止兼职的证明,公司据此解除了与方小姐的劳动合同。

方小姐不服,去年11月,她将原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及补贴1万元。

法院判决:不需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对方小姐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了确认。法院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方小姐原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方小姐兼职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要求停止后拒不改正。此外,公司证实了方小姐的兼职工作已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因此,公司与方小姐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向她支付赔偿金,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能否兼职取决于用人单位

业余做兼职,这在当今社会比较普遍。那么,兼职是否都不合法?

“我国的劳动法没有明令禁止员工不能兼职,员工能否在外兼职取决于用人单位。”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或者内部规章制度上规定,禁止员工在外兼职;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不会对员工能否在外兼职作出强制规定,但要求在外兼职的员工不能对本职工作产生影响。一旦造成影响,可以根据影响的不同程度,对兼职员工进行处罚,甚至辞退。

“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在外兼职难免会对本职工作产生影响。”该负责人提醒,员工选择在外兼职时,一定要仔细衡量,是要蝇头小利还是自己未来的职业前途,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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