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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一老人去世 因房产纠纷老伴被继女告上法庭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3-20 18:40:07>跟律师谈谈<

老伴去世后,因为房产纠纷,老太吴某被继女告上法庭。吴某在败诉后提出申诉并提交了与亡夫生前所作的财产公证书。然而,由于老伴生前没有说清房产情况,该公证书被公证处撤销。

身边的事儿

1993年,张某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缴纳了24150元集资款。一年后,房屋竣工并交付给张某,单位统一办理了房产证,张某的父母入住该房。2013年,张某的母亲病逝,之后,张父与吴某登记结婚,吴某搬进该房与张父共同生活。

2015年底,张父去世,张某多次要求继母吴某搬离该房并将房屋返还给自己,但均遭到吴某的拒绝。于是,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吴某返还该房。2016年8月,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吴某未到庭应诉,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由于过了上诉期,吴某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供了一份公证书。原来,张父在与吴某结婚前,一直声称该房没有房产证,在办理结婚登记当天,两人就张父的婚前财产到公证处作出协议约定:如日后张父离世,吴某仍可在该房居住到老,子女无权干涉,待吴某离世后,该房产由张父的三个子女继承。但由于此份公证书是在张父隐瞒该房所有权的真实状况下办理的,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公证处了解情况后作出了撤销该份公证书的决定。

结果

近日,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的调解下,吴某撤销申诉申请。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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