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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侦破“金店抢劫案”:嫌犯曾因抢劫被判无期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4-2 21:51:43>跟律师谈谈<

3月28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一商场发生一起“金店抢劫案”。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手持一把“枪支”形状的器械,威逼金店店员交出贵重首饰后,乘坐一辆摩托车逃窜。

此案发生后,引发各界关注。当日下午,连云港市和灌云县警方发布消息称,案发后,连云港市、灌云县两级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合成作战,仅用6小时便速破了这起抢劫金店案。

当地警方通报称,该案犯罪嫌疑人为赵某,男,46岁,灌云县人,被抢黄金首饰(价值20万余元)也被全部追回。

记者经多方核实,犯罪嫌疑人全名赵培军,系累犯,十多年前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次抢劫,系“重操旧业”。

截图信息

实际上,灌云“金店抢劫案”发生后,一些微信群里便传出了抢劫时的相关视频。不仅如此,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一张截图信息也在流传。

3月31日,灌云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薛霜对记者称,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他们不便对外公布。至于犯罪嫌疑人赵某军是否就是网上流传的、疑似公安内网查询信息表上显示的“赵培军”,她也表示不便公布。

记者向她描述了该照片所含的大致内容后,薛霜说,官方“不会”、“也不可能”对外发布这样的信息。

“当然也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违反相关规定泄密。这样的话,等此案调查结束后,该追查谁的责任就得追查。”薛霜表示。

4月1日晚间,连云港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长徐双阳对说,3月28日灌云“金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叫赵培军”。记者把一些微信群内流传的疑似公安内部的查询页面的截图发给徐,对方回应说,该照片显示的“应该就是这个赵培军的信息”。

至于该照片是否是公安内网的查询界面截图,以及照片是如何流传到社会上的,以及相关警员是否涉嫌违纪,警方是否会对相关人士进行追责,徐双阳表示,警方正在调查中,要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给予答复。

“撤管”

据上述截图信息,灌云“金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赵培军,曾于2014年8月被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管辖(列管)。9个月后,2015年5月被同意撤管。

那么,什么是重点人员的列管、撤管呢?

一位有着20多年刑侦经验的资深民警告诉记者,“列管”是指对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满释放人员,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公安机关会对他们回归社会后的表现进行重点跟踪观察,以判断其是否有可能会重新犯罪。

对于回归社会后,表现不错,符合撤管条件的,经审核后,公安机关会对他们“撤管”。

据连云港市公安局的微信公号“连云港警方”报道,经审查,灌云“金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军,1998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于2014年刑满释放。据其交代,因经济拮据,于十几天前预谋准备抢劫金店作案,并事先准好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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