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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公司老板莫名“损失五千多万” 原因曝光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4-14 18:35:13>跟律师谈谈<

近日,商丘市民姬生连向记者反映,他是商丘七彩包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公司100%的股份。可是在2015年9月,有人提供虚假材料,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法人代表和股权在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我现在已经损失了5000多万元”。

姬生连希望,商丘市工商局能够撤销这次变更。对此,商丘市工商局注册科回应,该局只需要“形式审查”,没有任何过错,建议对方走民事诉讼维权。

【惊讶】股权被莫名变更到陌生人名下

姬生连介绍,商丘七彩公司营业执照曾丢失,在2015年2月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进行了补办,补证信息在工商局纸质及电子系统中均有保存。2015年11月,姬生连发现,当年9月中旬,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和股权份额都被变更另外两人名下。曾经的合作伙伴王某指使他人,拿着此前已声明作废的营业执照和伪造的、签章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变更。

姬生连说,商丘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给出意见,确认变更提供的材料均系伪造。他已经报警,并希望商丘市工商局撤销这次变更,但工商局始终以“只需要对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由,没有撤销错误变更。 姬生连认为,在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形式审查”应该让他这个股东利害当事人到场、现场签字,并打开公司内部档案袋进行核对、查看公司印章是否吻合等。 “档案袋内有已作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登报作废营业执照的报纸原件等,只要‘形式审查’过程中稍微注意,我就不会损失这么大。”他说,因股权变更,现在公司停产、银行贷款被冻结了,损失已达到5000多万。

【回应】工商部门只需“形式审查”没有过错

4月7日,记者来到了商丘市工商局注册科。该科科长张丛林说,经商丘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立案调查后,他们才知道是有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变更。

张丛林表示,按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也就是说,工商机关在受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只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 “谁提交材料,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张丛林说,按《方案》规定,只要材料齐全,就可进行变更登记。在“形式审查”时,并不是一定要股权人、公司法人代表到场、签字,也不需要打开公司内部档案袋查看,“要是每个公司的档案袋都打开核对,那我们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 不过,张丛林也表示,《方案》出台后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虚报材料变更股权等情况,因此近两年来,涉及股权、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中,各工商服务窗口尽量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到现场面签,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至于姬生连这件案子,按《方案》规定,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引发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他建议姬生连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申请人。

【调查】变更公司法人代表和股权必须面签

4月10日上午,记者以办事群众的身份,来到了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商丘市工商局登记窗口和梁园区工商局登记窗口,询问如公司要变更股权和法人代表,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梁园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变更双方利害人都得来,且还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而商丘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则称,所有的股东都要来,且还要面签。

对于姬生连的遭遇,咨询律师认为,登记机关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仔细审查所有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和原始档案反复比对,核查股东签名的真伪。发现申请材料中存在可疑签名的,应要求签名股东现场确认,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如果姬先生认为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违法,可以就股权变更登记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登记机关也不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仅需要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和有关当事人的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或撤销,由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咨询网建议,当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姬先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提出民事赔偿。 本文发稿前,姬生连告诉记者,他准备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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