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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酒驾肇事父亲让女儿顶罪 误了自己女儿一生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4-27 9:12:22>跟律师谈谈<

日前,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耸人听闻的是此案中,肇事司机为父亲,但女儿为了让父亲免于处罚,竟然顶替父亲 ,说自己是肇事者。

你是不是和小编一样,听说这个情形的时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马某今年55岁,城北街道人。今年2月1日晚上,正是春节期间,马某饮酒后驾车回家,途经泽国镇联树村村部前路段时,与行人颜某发生碰撞。颜某伤得不轻,马某弃车逃逸。 之后, 颜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夜死亡 。

马某清楚自己是 酒后开车肇事 ,将被从重处罚,于是叫女儿马某某赶到事发现场, 顶替自己冒充肇事者。 马某某年 近30岁,大学本科学历,但出于亲情,她按父亲说的去做。当晚,市交警大队民警将“肇事者”马某某传唤到案。

真可谓虎毒尚且不食子,然而这位父亲,为了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竟将自己的女儿推出去顶罪。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可我们的警察叔叔却不是吃素的,在马某某交代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端倪。

2月6日晚上,经民警通知,马某到市交警大队投案。

经认定,马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2月7日,马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不过,马某某虽然不是肇事者,但仍不能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其行为已涉嫌包庇罪。2月10日,马某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马某父女俩归案后,和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赔偿给对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8万元,取得被害方的谅解。

庭审时,父女俩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特别是女儿马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悔意。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马某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最后,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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