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珠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5月2日,治安大队接到报警称:珠晖区酃湖乡彭某非法持有一支高仿秃鹰气枪,经常到外面打鸟。接到报警后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善义和民警冯磊立即前往将违法嫌疑人彭某住处, 在其住处当场查出一支组装的高仿秃鹰牌气枪,两个瞄准镜,一个气瓶、一个打气泵、52发铅弹、一套制铅弹模具和3斤5.5mm铅。民警遂将彭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彭某(男,32岁,珠晖区人)对其于2012年在网上购买气枪套件,自行组装气枪后用于打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彭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检查出的气枪、气枪套件及制铅弹工具已被我局依法收缴。
警察蜀黍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也为私自持有气枪、鸟铳、猎枪的市民敲响了警钟,并不是非得用枪支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才是违法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同样也构成违法犯罪。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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