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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女子遭遇惊魂58小时 被抢劫侵犯塞进后备箱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7-15 16:39:49>跟律师谈谈<

2017年6月5日上午9时许,今年31岁的云霄女孩小芳(化名),前往海澄派出所报警。小芳向报警称:

2017年6月1日11时许,她到苏某明的宿舍,下午3时许,她准备离开,这时苏某明突然将其拉回宿舍,并用胶布绑住她的双手,还拿着一把枪威胁她,让她说出绑定账户的密码。

2日凌晨4时许,苏某明把双手捆绑的小芳带离宿舍。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苏某明还用一件衣服盖在小芳绑着胶布的手上。 

受害人被带离宿舍时手上还盖着衣服

苏某明将小芳带到他停在楼下的车旁,塞进了后备箱,将其载到海澄镇罗坑村一土坑里。

3日凌晨5时许,苏某明再次将小芳带回宿舍。当晚9时许,小芳趁着苏某明不备之际,逃离现场。 

在小芳被苏某明控制的58小时里,苏某明多次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并利用手机转走小芳账号及绑定银行卡上的钱,共3900元。 

小芳连鞋子都没顾上穿,光着脚跑出去,手机也被苏某明控制着。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重案中队很快接手该案6月28日中午1时许,警方在厦门市思明区一出租房内,将苏某明抓获。

今天下午,记者在龙海市看守所里,见到了31岁的苏某明。 

在铁窗里,苏某明称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发展到这地步,“我真后悔……”

据苏某明介绍,他与小芳认识才2个多月,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

苏某明说,在事发的前一天,小芳主动通过手机跟他联系,称要去他的宿舍里坐坐。6月1日上午11时许,小芳来到苏某明的宿舍——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一出租房内。

几个小时后,小芳要离开该宿舍,没想到,苏某明这时将小芳强行拉回宿舍,并用抽屉里的胶布绑住了小芳的双手……

“在一起时,她一直说没钱交房租,要我给她1500元钱。”苏某明说,在纠缠了一段时间后,他才气愤地将小芳拉回宿舍,用胶布绑住其双手,“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么严重的地步,我孩子都靠我一个人打工赚钱来给交补习的费用,我自己也没有钱,她还一直缠着我要,当时我也是气愤”。

今天下午龙海警方对外通报了该起案情。 

重案中队的郭队长分析说:经过警方的侦查,苏某明属蓄意作案。

“作案前,嫌疑人苏某明就已经把胶布和一把仿真手枪准备好,放在房间的抽屉里。”郭队长说。

经过调查,苏某明从事装修工作,但平日里迷上了赌博,欠了5万多元债务,“他将小芳的双手捆绑后,用仿真手枪威胁受害人说出密码,并用受害人的账号给她的朋友发消息称借钱交房租,后来小芳有5个朋友给她发了2000多元,也被苏某明转到自己的账户了”。

就在案发的第二天,小芳的朋友给她打电话,但电话通着一直没人接,于是她朋友就给小芳的母亲打,“她母亲就拨打小芳的电话,这时小芳已经被苏某明带到罗坑村一土坑里藏匿,苏某明威逼小芳接电话向其母亲报平安”。

“2日凌晨4时许,苏某明怕被人发现,所以将小芳拉到楼下,藏进他租来的小轿车里,载到他老家罗坑村。”郭队长说,幸好案发那几日都是阴雨天气,“受害人陆续在后备箱里呆了24个小时,如果是现在这样的天气,她可能就危险了”。

据警方介绍,苏某明,龙海市海澄镇罗坑村人。2014年8月28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目前,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批准逮捕苏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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