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北京二中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对前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对罪犯陆俊减去一年有期徒刑的裁定。这是北京市法院依照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相关要求,首次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这意味着,原判五年半的陆俊将提前一年走出高墙,于今年9月2日刑满释放。
陆俊捕前系国家级、国际级足球裁判。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并当选为甲A联赛10年最佳裁判,两度当选亚足联颁发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2005年初正式宣布挂哨。
1999年至2003年,陆俊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万元。2012年2月,陆俊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丹东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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