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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出新规保障公交车乘客安全 背后有更多思量之处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11-9 9:15:17>跟律师谈谈<

      公交车司机如何不受干扰地驾驶,很多人都在关心。不少城市采取了措施,光这两天,就有西安、成都出台了新规。

  最近这段时间,不断有媒体披露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甚至抢夺方向盘的事件,涉及到湖南、海南、江西等地。这也显示:尽管科技和信息在快速发展中,生命安全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最近这些城市采取的措施中,可以看出什么?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已阅君今天要聊聊这事。

  成都、西安出了什么新规?

  先来看成都、西安出了什么新规?

  成都所采取的措施,大致来说,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是严惩。凡是出现辱骂、袭击驾驶员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事后,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出警,要是构成犯罪,坚决依法从快严惩。

  第二是培训。公安机关将会定期对公交车司机开展培训,主要涉及怎么安全驾驶,怎么正确处理司乘矛盾,提升司机应对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三是完善设施。公交集团将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优化公交车一键报警快速反应平台,遇突发紧急情况驾驶员可触按报警。

  第四是社会参与。倡导市民在遇到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时,积极进行劝导,制止,维护公共安全。

  西安则是出了《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内容大致和成都的新规相似。但这两条值得注意:公交机关督促市公交总公司对每一名公交司机进行评估,对有违章、违规等行为的司机进行培训;对有“路怒症”的司机强制停运,开展心理辅导;公安机关还将鼓励市民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违法行为,公交机关将按照信息的重要性,最高奖励5000元。

  这些措施,差不多将前段时间人们所讨论的内容都吸纳进去了。严格实施后,对保障乘客安全,应该能起到不小的效果。

  当然,针对公交车上的乘客安全,专门出台措施的,并不只有西安、成都两个城市,从中也可以看出对这方面问题的重视。

  硬措施之外,还需思量更多

  其实,对公交车安全的重视,远不止地方政府,11月5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党组会议时,就专门提到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公交车、长途客车驾驶员安全防护设施。

  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大家讨论最多的,差不多就是两样:装驾舱隔离门和一键报警系统。

  最近这两年,随着公交车司机和乘客之间发生矛盾,各种叫人心惊的事件不断传诸于耳端,不少城市已经在采取措施。

  根据已阅君不完全统计,光在公交车上安装驾舱隔离门,已经被相关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城市,就有西安、武汉、南京、北京、长沙、济南等城市。比如说北京市,目前具备驾舱隔离门车辆就已经占总运营车数的70%以上。

  再加上11月5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上透露的相关内容,预计应该会对安全防护设施比现在更多的“硬性规定”。

  同时,随着与此相关案例的广泛传播,应该有不少人知道:在公交车上,殴打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很可能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可能被判刑。这类案例,最近这段时间已经报道了很多例子,已阅君这里就不赘述了。

  但如果综合最近这几年发生的其它事情,比如说高铁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再比如说,前些年层出不穷的医闹事件,再结合最近关于公交车的各类事件,就会发现这么一种现象:这些年来,发生的很多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虽说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指向的往往是服务行业。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那些霸座者对不管是列车员还是乘警,其实相当不尊重;从医闹事件的视频,也可以看出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护人员的不尊重。这种不尊重,和最近被广泛关注的乘客殴打、辱骂司机,如出一辙。

  这就意味着,在这一系列事件背后,还有更多值得思量的东西。

  服务行业,关系怎么理顺?

  综合最近这些年关于服务行业的种种现象,可以发现不管是霸座者,还是医闹,或者公交车上闹事的乘客,行为背后都潜藏着一个逻辑:我付了钱,所以什么事我都可以干。

  比如说大家都熟悉的“高铁霸座男”,他抢了女乘客的座位,对着高铁工作人员,振振有词地说:“我站不起来”,之所以敢这么做,背后的逻辑就是:我付了车票钱,你能拿我怎么着?

  再比如说很多医闹事件中,那些在医院闹的人,也同样的态度:我只要付了钱,不管什么病,你都得给我治好。

  再比如说最近几次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事件,比如说发生湖北咸宁的那起事件,明明是女乘客坐同一路车,因为打电话太“投入”,错过了站,上了后一路车后,就坚决不愿再买票,然后就抢方向盘。

  简单来说,这些人认为自己是“顾客”,就是“上帝”。所以自己永远是正确的,哪怕明明错误的事,也是正确的;而不管高铁工作人员、还是医生护士,或者公交车司机,永远是错误的,哪怕正确也是错误的。

  有些服务行业单位,也要思考是不是意无意鼓励这种倾向。比如说设立“委屈奖”,要求自家工作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打,伤害身体,要是打脸,还伤了人格尊严;被骂,直接就伤害了人格尊严。出台这些措施,本意也许是希望服务人员对被服务者有颗尊敬之心,但现实中,往往变了味,变成提倡服务人员忍声吞气,甚至向违法行为屈从。

  甚至个别政府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会遇到此类困境。一旦出了纠纷,不问缘由,要求相关人员先向被服务者道歉。

  在某种程度上,反而纵容了那些文明素质不高、无视社会规范的人。

  和服务相关的行业,关系应该进一步理顺:服务人员所能提供的,只仅仅,也只应该是服务,而不是他们的尊严。最近西安、成都两地出台的关于公交车的相关规定,可以明显看出这一倾向,比如说出现辱骂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构成犯罪,要坚决依法从快严惩。

  在不断提高人们文明素养的同时,还应该提倡这么一种观点:服务行业只提供服务,不出卖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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