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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首起电动车违法载人案驾驶人已被拘留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11-10 10:50:35>跟律师谈谈<

    11月5日,湖州安吉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决定,对两名无证驾驶三轮电动车且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

  这是11月1日起,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电动车违法载人实施整治行动以来,首批查处的案件!

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11月1日下午,交警大队孝丰中队在306省道文村桥至缸窑岭路段开展电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傍晚5点,民警在306省道五峰山度假村出口处刚处理完一起二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就看到一辆蓝色的三轮电动车从五峰山度假村驶出,后车兜内竟然坐了足足5人!于是,民警立即拦停该车。

  经过一番问询,驾驶三轮电动车的张某刚来安吉工作不久,目前还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当天结束工作,他是出于好心带着其他4名工友一起返回住处,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暂扣了该车。

  经过鉴定,该车无牌照,时速可达3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为210公斤,无脚蹬装置及人力骑行功能,蓄电池组由5只蓄电池组成,每只蓄电池电压12伏,电机额定功率1000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该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该车无牌照,在核载人数为1人的情况下又违法搭载4人。安吉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

  好家伙!紧接着又一辆三轮电动车快速出现在交警的视野里,后车兜内更是挤满了人!交警立即驱车将该车拦停,扑通扑通,从后车兜里跳下了8名成人,他们还嬉笑打闹,殊不知自己就在危险边缘。交警当场依法强制暂扣了该车。

  三轮电动车是工地上转运材料的,但为了贪图方便,杨某和几个工友都用它上下班。

  经鉴定,该车无牌照,时速可达3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为210公斤,有6只蓄电池,每只蓄电池电压12伏,电机额定功率1800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该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最后,杨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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