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15时许,菜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晾晒在自家院内的一些大鳗鱼鲞竟然被偷了两条,而且这鳗鱼鲞是他儿子过段时间婚宴上要用的“硬菜”。
接警后,民警立刻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并很快抓获了违法嫌疑人荣某精(男,1990年1月出生,广西人),并当场查获了被偷的鳗鱼鲞。
据违法嫌疑人交代,当天下午14时许,他从朋友家酒足饭饱后走到城区某弄堂时,发现路边一户人家院子里的绳子上挂着鳗鱼鲞。“我实在是看那些鳗鲞蛮好的,不过就拿了两条,想着带回家里自己烧好吃一顿。”顺走鳗鲞后,他就坐车回了五龙的出租房,觉得还是有点湿,就把鳗鱼鲞晒在出租屋二楼阳台上。
目前,荣某精因盗窃被嵊泗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任何小偷小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都是盗窃的违法行为,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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